行政院黨產會將在2月2日針對「中華民國服務總社」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,召開正式聽證會。黨產會調查過程中,意外從85年1月24日台北市議員陳嘉銘的質詢稿中發現,中華民國服務總社曾於74年1月,以高達4億3千4百萬元的價格,標得台北市愛國東路的大孝大樓國宅案,代表人是蔣彥士。

根據中華民國地方議會議事錄總庫資料,1996年1月24日,台北市議會議員陳嘉銘於第7屆第10次臨時大會質詢國宅處。質詢題目為:請問大孝大樓由民眾服博客來網路書店 務社得標之價款後向台北銀行繳款轉入國宅處帳戶,請提供正確之陸續繳款項之入博客來書店帳日期、每次之入帳金額。

北市府國宅處回答:有關大孝大樓由民眾服務社於(民國,下同)74.1.25以四億三仟四佰萬元得標,該得標款分二次繳入本處於台北銀行營業部設立之#5501國宅基金帳戶,第一筆款為押標金四仟三佰一十七萬元於74.1.25入帳,第二筆款三億九仟八十三萬元於74.2.4入帳。

議員陳嘉銘又問:大孝大樓之得標者係民眾服務社,其標單上之團體名稱?其所檢附之立案證書上之團體名稱?二者為何不同?

對此,北市府國宅處則回答:本案辦公大樓標售對象係自然人及法人,標單上得標人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」,與其立案證書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社」,在主觀認知上屬同一法人。….本案新隆社區辦公大樓得標人「中華民國民眾服務總社」,其代表人為蔣彥士,而該社民國五十一年立案負責人為張寶樹,代表人姓名雖有異動,惟其所代表之社團,在主觀認定上屬同一法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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